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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俊-南宁婚外情纠纷律师照片展示

韦俊律师

  • :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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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6号二楼商铺F205

    韦俊律师,韦俊律师:广西师范学院本科毕业,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9年正式律师执业,至今工作经验已由12年之久。执业经验:韦俊律师法学功底深厚、思维方式独特,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并具有多年上市企业行业从业背景,同公、检、法、司、政府等在工作中均有沟通协调经验。深谙公、检、法、司机关办案流程及政府办事规则,并积累了良好的司法、政府资源。投身律师行业后,以律师的多重观察视角和立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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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离婚管辖怎么规定的 涉外婚姻的办理手续有哪些

发布时间:2022年03月08日 来源:南宁婚外情纠纷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婚外情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

 韦俊律师,南宁婚外情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涉外离婚管辖怎么规定的

由于涉外案件与一般的案件不同,与之对应的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也和普通的离婚案件的管辖不同。

下面我们来看人民法院对涉外离婚案件的管辖权: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等的规定,可以对我国关于涉外离婚诉讼的管辖权原则进行总结: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非我国居民在华如果要求离婚,应当按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此时我国是有管辖权的。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非我国居民,如果在我国境外要求离婚时,要考虑双方所在地法院是否受理,具体来说就是看那个地方的法律中有没有规定,如果有当地的法院就有管辖权。

3.如果是在中国境内内结婚并且定居在国外的华侨,如果出现离婚等情况要提起离婚诉讼的。如果当地的法院以离婚诉讼必须在就双方结婚地点的而不受理离婚诉讼的,当事人可以向我国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一般来说是在结婚的地方或者是其中的某一方最后在我国国内居住的地点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可以受理该类离婚诉讼。

4.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方居住在我国境外,一方居住在我国内的情形。在这种情况下不管哪一方向我国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我国境内一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有时在国外一方会在居住国的法院起诉,同时在我国境内的会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这时候我国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如果双方均为出国人员,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应向出国前一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5.如果公民双方在我国境外可是都没有固定的居住地的,其中的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的,这时候,不论是对方在哪,原告或者是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6.对于在海外结婚并定居的华侨而言,如定居国法院以国籍作为离婚诉讼受理的条件,而拒绝手里的,当事人可以向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的,一般来说是由一方原住所地或是其中的某一方最后在我国国内居住的地点的人民法院有管辖权。

关于离婚适用法律的问题。以前《民法通则》时代有相关的规定,但是现在通用的是《民法总则》其中并未对涉外离婚做出相应规定,但是,《民法通则》在《民法总则》出来之后,《民法通则》没有的部分,仍然是有效的。我国《民法通则》第14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同非我国居民离婚,一般来说是适用受理案件的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我们可以这样理解,我国公民和非我国居民在我国申请离婚,应按我国《婚姻法》的规定办理;由外国法院受理的我国公民和非我国居民的离婚案件,按外国的法律规定办理。

涉外婚姻的办理手续有哪些

随着社会观念的宽松,涉外婚姻的数目在迅猛增长。那么涉外婚姻的办理手续有哪些呢需要准备哪些材料呢为您整理的涉外婚姻相关内容,请阅读了解。

办理涉外婚姻手续有哪些

1、申请

凡证件齐全,符合《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几项规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可持上述证件到涉外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结婚登记。

2、审查

婚姻登记机关接受当事人的结婚申请后,应进行认真审查。审查内容主要有三点:

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

当事人双方是否具备结婚的实质要件;

双方都是外国人的,当事人还需提供本国法律在国外办理结婚登记有效的条文,以保证我国婚姻登记的有效性。

3、登记

经婚姻管理登记机关审查,认为当事人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应在一个月内办理登记手续,发给结婚证。

中国公民和外国人要求复婚的,按结婚的程序办理登记。

申请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应向婚姻管理登记机关交纳婚姻证书工本费和登记手续费。所需翻译费用由本人自付。

办理涉外婚姻相关知识

涉外结婚的条件

1、中国公民同外国公民在我国境内结婚,双方必须符合我国婚姻法的基本原则,实行一夫一妻制即使外国一方当事人所属国的有关法律允许多夫或多妻的,我国也不予批准其结婚登记。

2、当事人双方必须具备我国法律所规定的结婚的实质要件,即:双方均无配偶;男满22、女满20周岁;未患有法律规定的禁止结婚或暂缓结婚的疾病;非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直系血亲。

3、当事人双方结婚,必须按照中国法律男女双方共同向中国政府的涉外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结婚登记。在我国以其他形式如宗教仪式、风俗习惯等缔结的婚姻,都不为我国法律所承认和保护。

4、担任某些特定公职的人员和处在某些特殊状态中的人不能与外国人结婚。前者指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国家机密的人员;后者指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正在服刑的人。这是维护我国国家利益的需要,也是世界各国法律的通例。

涉外婚姻登记所需证件

1、中国公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本人的身份证和户籍证明;

本人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所在单位的县以上机关出具的有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婚姻状况、职业、工作性质、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2、外国人所需持有的证件

本人护照或其他身份、国籍证;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或外事部门颁发的身份证件,或临时来华的入境、居留证件;

经本国外交部和我国驻该国使、领馆认证本国公证机关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

3、外国侨民所需持有的证件

本人护照或代替护照的身份、国籍证件;

公安机关签发的《外国人居留证》;

本人户口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或工作单位的县级以上机关出具的本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职业、申请与何人结婚的证明。

此外,申请结婚的男女双方,还需提交婚姻管理登记机关指定医院出具的婚前健康检查证明和双方的照片。

外国人之间要求在我国登记结婚的,除需要上述第二项所规定的证件外,还需提供本国法律承认他们在他国注册登记的有关法律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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