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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俊律师

  • :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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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8977771300
  • :南宁市青秀区枫林路16号二楼商铺F205

    韦俊律师,韦俊律师:广西师范学院本科毕业,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2009年正式律师执业,至今工作经验已由12年之久。执业经验:韦俊律师法学功底深厚、思维方式独特,工作作风踏实严谨,待人坦诚豁达,长期致力于法律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并具有多年上市企业行业从业背景,同公、检、法、司、政府等在工作中均有沟通协调经验。深谙公、检、法、司机关办案流程及政府办事规则,并积累了良好的司法、政府资源。投身律师行业后,以律师的多重观察视角和立体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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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涉外结婚公证应注意的事项?怎么办理涉外结婚登记?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9日 来源:南宁婚外情纠纷律师
[导读]:  韦俊律师,南宁婚外情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

 韦俊律师,南宁婚外情纠纷律师,现执业于广西助力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办理涉外结婚公证应注意的事项

  1.如果结婚证书遗失的,应根据1986年3月15日民政部发布的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根据当事人提交的婚姻登记机关发给的出具公证。


  2.对于未履行结婚登记手续的所谓事实婚姻当事人,要求申办有关结婚公证的,应先补办结婚登记手续,然后凭结婚证书出具公证书。


  3.对于在我国第一部公布施行前按当地风俗习惯结婚,且无结婚证的,经审查核实后,给予办理夫妻关系公证书。


  4.对于解放前按当地风俗习惯结婚,写有民间结婚证书,且在结婚书上写明结婚时间、地点的,可以换发方式,为当事人出具结婚公证书。


  5.对我国第一部婚姻法公布前结婚的,如当事人出国时间久远,又没有户籍等档案资料可查的,可以由两名以上的知情人出具声明书,声明了解他们的结婚情况,公证处再就此"声明书"加以证明声明人签名盖章属实。


  6.双方均是我国自费留学生,在国外登记结婚,回国后,为了去第三国而申办结婚公证的,公证处可凭当事人提供的经原婚姻缔结地国外交部或授权的机构认证,并经我驻该国使领馆认证的结婚公证书,为其出具夫妻关系公证书,但不能出具结婚公证书。





怎么办理涉外结婚登记

  申请登记结婚的中国公民和外国人须持有关证件和本人照片,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申请。那么应该怎么办理涉外结婚登记请看下文为您整理的资料。


  一、涉外结婚的条件


  1、男女双方必须自愿结婚。


  2、结婚年龄:男年满22周岁,女年满20周岁。


  3、双方均无配偶。


  4、双方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


  二、涉外结婚的办理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共同到所在省市民政局涉外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


  2、申请补办结婚登记或复婚登记的,按照结婚登记程序办理。


  3、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各填写一份。


  4、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必须在婚姻登记员面前亲自在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5、结婚登记双方当事人向婚姻登记员宣读本人的声明书。


  6、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


  7、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条件的,予以登记。


  三、涉外结婚的主体限制


  为维护国家利益,我国对涉外婚姻的主体有一定限制,如现役军人、外交人员、公安人员、机要人员和其他掌握重大机密的人员以及正在接受劳动教养和服刑的人员,不许与外国人结婚。


  注意:凡涉外婚姻当事人在我国境内结婚,都必须按照我国法律的规定办理。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怎么办理涉外结婚登记;的相关内容,外国人和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结婚,一律适用中国婚姻法中有关结婚条件的规定,但对外国人一方的结婚条件,在不违背中国婚姻法基本原则的前提下,可适当照顾其本国法中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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